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【GL】残躯II-28 (第1/3页)
羊\我说: 「哪怕它是如此强大?」弥秧挑眉低语,她好奇凯特的原因,如果Ga0懂了,以後飒儿朵的想法自己说不定也懂。 但是凯特却一脸无聊看她:「小虫子,有没有人跟你说过拥有不等於一定拥有?你有这力量了,力量却是从别人那里得到,执着一份不属於自己的东西称之为自己的,挺好笑的不是吗?嘻嘻。」 「我以为你会说老子很强之类的,结果这麽普通?」 「因为我重视yingsi。」 弥秧听出这句话的意思,她决定放弃理解,只要凯特不是这次的对手就好。 「清理乾净。」弥秧随口下令,一只恶魔出现将原怠惰代言人的屍T拖走,另一只则开始挖土,貌似打算将乾净的土挖上来、被血染脏的全埋下去。 弥秧动动筋骨发出喀啦的声响,往屋子走时好奇一问。 「你年纪b她大?」 「啊不然?你哪只眼睛觉得我b阿飒小?」凯特不正经笑着:「给你两小时自由活动,等等我要教其它的,会花上三天的时间。」 「三天?还要再三天?」弥秧听到不禁拉高声音:「已经八天过去了,你告诉我还要花三天才可以去找她?」 「八天对我们来说不过八个小时罢了,阿飒还有事情要做,你以为她离开你就会放弃其它事情躲起来吗?这不过是个等待,你这虫子也太不知感恩!我难得亲自出马,只花十一天就帮你练起来,b那些自己苦练一百年还不一定有你一半水准的蠢货厉害!再跟我抱怨时间太久,我就让你磨个十一年才走!」 「你知道她在哪?你知道她接着要做什麽?」弥秧发现重点。 「我不知道!」凯特翻了大白眼:「不用想也知道,白巫师怎可能为了什麽舍弃原本的计画,哈哈哈哈哈!」 「嗯……」弥秧眼神一沉,恶意g起嘴角:「谢谢。」 「恶心!」 她无视院子里的人,看一眼「愤怒」,发现这个刚刚吵醒自己的元凶居然又睡回去。弥秧洗完澡正要拿起桌上的东西吃时,想起飒儿朵曾经说过以前狂吃三天的经历——当魔法使用过量,一旦开始吃东西,代价便会开始索取。 你不用担心这种蠢事!「愤怒」发出非常浓厚的哈欠声,像是翻身一样咕哝说着:身为我的代言人还担心这种破事实在丢脸…… 然後就没说话了。 弥秧静了几秒——这是说到一半又睡着的意思吗?她自己还没有感觉,可是「愤怒」貌似已经先被「怠惰」影响,又或者是她这几天都没睡的关系? 「嘻,不吃东西吗?怕我下毒?」 「不是不吃,是我现在不能吃吧。」弥秧冷漠说着:「我相信你很想看见我被魔法x1乾成屍的画面,但是我现在不能当乾屍。」 「谁要你当乾屍?」凯特一脸遇到白痴的表情:「你是吃空气维生的虫子?」 「不是。」 「不是你就吃啊。」他漫不经心依靠着门边:「你不知道自己的能耐在哪,只藉由别人的经历判断行不行。噗,你没有尝试就画地自限,哪怕是虫子都b你勇敢!」 「我动作得快。」弥秧皱眉:「我不知道她是哪天离开的,时间拖越久越麻烦,我如果不快点找到她,那她最後去哪没人知道……不,或许能在封印宗罪的地方找到她,但是我不想最後才找到,我Ai她,我想立刻找到她。」 「喔,但是你不吃就不用开始了。」凯特满脸黑线碎念几句才开口:「我预估你会吃上三天,所以准备三天的粮食,你吃东西同时听我说话,我会将自己认为能够派上用场的魔法全说一遍,所以耳朵放大点,我只会看心情决定要不要重述,因为有太多东西可以讲,所以你最好背下来。」 「嗯。」 「然後顺带一提。」凯特微微眯起眼睛,弥秧感觉到一GU强大的魔威往自己冲击,像是脚底突然悬空,发现自己身处在虚无,许多尖刺指着全身上下的毛囊细孔,冷冽的寒气b使人难以呼x1。 弥秧面无表情、坐着不动,但是身後已经窜出十几只恶魔,邪气瞬间灌满整个房子,她承认凯特的魔威压迫感b飒儿朵重,但是不觉得对方有攻击意图。 「提什麽?」 「我平常不怎麽认真。」凯特慢悠悠说着,态度依旧带着跩样:「但是我上课时绝对非常——正经——所以你最好准备一下笔记,虽然阿飒这说法很恶,但是她曾经提过,当我扯到魔法相关的东西时,认真的程度跟她老师有得b。」 「布登崁丁尔。」弥秧注意凯特的反应,补刀:「你哥。」 凯特皱皱眉,在弥秧以为他会生气时却冷笑:「喔,她跟你说的?对,他是我哥,但是话题打住,我不想聊他是怎样的人或是提相关事情,这无关私人恩怨,只是我不想说。」 「嗯。」弥秧看身後的恶魔们一眼,它们慢吞吞的退下,但是有两只站在两侧动也不动,弥秧r0ur0u太yAnx——很好,现在白巫师的屋子里没有半点圣光而是充满邪气,甚至还有恶魔跟黑巫师。 弥秧以为这三天会很难熬,结果出乎意料的快。 她连续三天边吃边抄笔记,凯特连续说了三天三夜,最後达成的效果是弥秧写满五本羊皮小册、脑袋塞满咒语,凯特则是一闭上嘴就当哑巴,不愿讲话。 意识到上完课,弥秧打了冷颤,五本羊皮小册快速一翻——里面全是被归类在禁咒的咒语,弥秧怀疑自己根本不用去j1ngsHu区,光是凯特说的这些就足够了,从攻击到防御再到封印,完美的一气呵成。 凯特敲敲桌子,飞快在空中写一句——你最好全部用脑袋记下来,在半年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